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修改山東省市場監管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細則的通知(魯市監信規字〔2022〕6號)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局各相關處室、直屬單位:
按照《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38號)、《山東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魯司〔2020〕48號)等有關規定,省市場監管局對《山東省市場監管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細則》進行了評估,決定對部分內容予以修改。
一、第三十二條的“參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相關規定形成歸檔材料”修改為“參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相關規定形成歸檔材料”。
二、第四十二條“上級部門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相關事項另有不同規定的,按照上級規定執行。本細則發布之后,市場監管部門機構改革前原有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細則同時作廢”修改為“上級部門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相關事項另有不同規定的,按照上級規定執行”。
決定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內容,自2022年7月17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山東省市場監管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細則》已經省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山東省市場監管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細則
2022年7月17日
(2022年7月17日印發)
注:本文附件詳見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