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標題李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李滄區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 制發機關李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9-17
- 文件字號青李滄政辦發〔2021〕39號
- 生效日期2021-10-18
- 廢止日期2025-02-26
- 政策解讀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有無政策解讀有
- 政策解讀電話0532-87660872
- 規范性文件標識LCDR-2021-0020001
- 主題分類
- 有效性失效
- 特色主題其它
李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李滄區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駐區各有關單位,區屬各國有企業:
《李滄區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望認真遵照執行。
李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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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持續推進質量強區戰略,推動優勢企業創新轉型發展,提高企業綜合競爭力,提升區域品牌競爭力和影響力,促進李滄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青島市委 青島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青發〔2018〕63號)、《青島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發〔2017〕4號)、《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青政辦發〔2017〕13號)和《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發〔2019〕25號)及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本區質量品牌發展與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李滄區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李滄區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關于促進質量品牌建設的相關政策,支持本區企業質量品牌和標準化發展與建設,推動區域品牌經濟發展而設立的專項政策性扶持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由區級財政預算安排,納入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預算管理,按照預算資金的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
第四條 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專項資金的主管機構,負責專項資金的審核、發放和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 專項資金的安排應當符合國家、省、市和區的產業政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專項資金規范、安全和高效使用,使本區質量品牌發展與建設更好地服務于李滄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第二章? 扶持對象、范圍和扶持標準
第六條 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為依法在本區從事經營活動的合法主體。
第七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獲得政府部門認定的馳名商標的組織;獲得中國質量獎、山東省省長質量獎、青島市市長質量獎的組織;通過“泰山品質”認證的組織;主導、主持和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的組織;承擔國家級、省級和市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組織;獲得標準化良好行為證書的組織;通過青島標準先進性評價的組織。
第八條 專項資金僅適用對第七條規定的使用范圍,復評、續展、變更、轉讓等情形不給予獎勵。
一般公司、集團公司等法人組織與其下屬公司、子公司、分公司、關聯關系公司等均視為同一申請人。同一申請人、同一項目,在同一年度內,同時獲得2個及以上獎項的,僅按對應獎項中最高等次的獎項給予扶持。
第九條 扶持采用資金獎勵的方式。
第十條扶持項目及標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ㄒ唬┬芦@得“中國馳名商標”的組織,產品類按照市獎勵政策規定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區級不再進行扶持獎勵;服務類按照30萬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區級扶持獎勵。
?。ǘ┬芦@得“中國質量獎”、“山東省省長質量獎”和“青島市市長質量獎”的組織,按照市獎勵政策規定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區級不再進行扶持獎勵。
?。ㄈ┩ㄟ^“泰山品質”認證的組織,按照市獎勵政策規定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區級不再進行扶持獎勵。
?。ㄋ模┲鲗А⒅鞒趾蛥⑴c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的組織,按照市區1:1比例給予一次性區級配套扶持獎勵。
?。ㄎ澹┇@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的;獲批創建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場館、標準驗證實驗室和經國家推廣的標準案例;通過驗收的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承擔國際、全國、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的;組建或依托相關技術機構負責團體標準(聯盟標準)制定工作的;新獲AAAA級以上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證書的組織,按照市區1:1比例給予一次性區級配套扶持獎勵。
(六)通過青島標準先進性評價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的研制組織;通過驗收的市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組織,分別按照3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區級扶持獎勵。
第三章? 申請條件和程序
第十一條 符合扶持條件的企業或組織,自愿向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并由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
第十二條 申請專項資金的單位,除應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婪ㄔ诒緟^成立滿3年從事經營活動的合法主體;
?。ǘ碛凶陨虡?,且在有效期內,范圍涵蓋申報產品;
?。ㄈ┦胤ń洜I,依法納稅,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符合“綠色門檻”制度要求,近三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責任事故;
(四)申報項目申請和資金使用者應為同一部門或單位;
(五)其他規定的條件。
第十三條符合申報專項資金條件的單位,按照年度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要求提供申請材料。
第四章? 審批下達與資金撥付
第十四條 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報的項目和擬扶持金額進行審核后,形成扶持獎勵方案,提交有關會議研究審批。
第十五條 扶持項目審批通過后,由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發文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重審,重審證明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扶持獎勵,并將有關情況反饋給項目申報組織和相關單位。
第十六條 公示完畢后,按照有關會議審批通過的扶持金額,根據區級年度預算安排,由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國庫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撥付專項資金。
第五章? 監督與檢查
第十七條 專項資金的安排、撥付、使用和管理,按規定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接受區人大和社會的監督,確保專項資金規范、安全、有效運行。
第十八條 專項資金申請人應當確保申報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對經檢查發現虛報、瞞報有關情況騙取扶持資金的,將全部追回已撥付的資金,取消該組織三年內申請扶持項目的資格,并依法將其不良信用記錄到企業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21年9月17日起公布,2021年10月18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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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讀(主要負責人):《李滄區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