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解讀:關于李滄區青川路以東、龍水路以南LC0306-36地塊和銅川路以東、彭水路以南LC0306-70地塊擬申請設定土地招拍掛附加條件有關情況的匯報
一、起草背景
李滄區青川路以東、龍水路以南LC0306-36地塊和銅川路以東、彭水路以南LC0306-70地塊規劃為居住用地,根據青島市2025年土地供應計劃,擬進行土地供應工作。結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土地招拍掛出讓條件有關“正、負面清單”要求,起草了土地招拍掛附加條件內容。
二、主要內容
擬申請設定土地招拍掛附加條件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
(一)競買人可單獨申請競買,也可聯合申請競買;競買保證金按拍賣起始價總額的20%繳納。未在李滄區注冊公司的競買人在競得土地后,須在李滄區注冊成立獨立法人公司。
(二)LC0306-36地塊土地競得人須無償建設地塊內配建的9班幼兒園(用地面積≥6750平方米,建筑面積≥3960平方米),并在網上交易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與李滄區政府指定單位簽訂《李滄區青川路以東、龍水路以南LC0306-36地塊配套幼兒園無償建設移交協議書》,之后再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該地塊內的幼兒園為非營利性,幼兒園用地劃撥給土地競得人,按照《山東省城市幼兒園基本辦園條件標準》《李滄區幼兒園校舍建設標準》要求及其他有關幼兒園設計規范進行方案設計,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李滄區政府指定單位。
(三)土地競得人須無償建設地塊內的公服配套,其中LC0306-36地塊須配建鄰里坊(按350平方米/千人標準,建筑面積不少于415平方米);LC0306-70地塊須配建鄰里坊(按350平方米/千人標準,建筑面積不少于350平方米)。并在網上交易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與李滄區政府或李滄區政府指定單位簽訂《李滄區青川路以東、龍水路以南LC0306-36地塊城鎮居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移交協議》《李滄區銅川路以東、彭水路以南LC0306-70地塊城鎮居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移交協議》,之后再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李滄區政府或李滄區政府指定單位。
三、制定意義
土地招拍掛附加條件內容將提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核,通過后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土地供應時設定土地招拍掛附加條件,為社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順利移交等工作奠定基礎,對李滄區土地供應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