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解讀:關于《李滄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試行)》起草情況的匯報
一、起草目的
為加強李滄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房屋使用安全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的管理體系,根據《山東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青島市房屋使用安全條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李滄區實際,區城市建設管理局牽頭起草了《李滄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二、主要內容
《意見》包括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責任、房屋使用安全防控措施、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房屋使用安全違法行為處置五部分內容。
(一)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一是明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及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二是明確房屋所有權人對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方式。三是明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要依法履行房屋使用安全義務。
(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責任。明確區城市建設管理局、區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及相關行業部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職責。
(三)房屋使用安全防控措施。明確區城市建設管理局、區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物業服務企業或社區、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在日常房屋安全管理中應采取的防控措施。
(四)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一是明確房屋裝飾裝修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二是明確街道辦事處和物業服務企業相關的房屋室內裝修管理工作分工。三是明確房屋裝修安全登記事宜。
(五)房屋使用安全違法行為處置。一是各街道辦事處遵循屬地管理的原則處理群眾舉報及投訴。二是區綜合執法局對相關部門移送的案件進行處置。三是區城市建設管理局在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方面提供技術支持。四是明確房屋使用安全鑒定工作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