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讀(主要負責人):李滄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解讀人:李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王令成
一、制定背景
今年是李滄區第七屆人民政府的開局之年,為確保新一屆政府務實高效規范運轉,加強全區政府系統自身建設,進一步促進政府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制定本規則。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山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青島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學習其他區市有關做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則。
三、主要內容
《李滄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共十一章、75條,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主要闡述了制定《李滄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依據、區政府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區政府組成人員履職的基本遵循。明確區政府及各部門要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更好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
第二章“組成人員及其職責”,主要界定了區政府的組成人員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實行科學民主決策”,詳細規定了重大行政決策范疇和法定程序。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實行目錄清單管理。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公開。
第四章“堅持依法行政”,重點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程序作出規定。強調要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建設法治政府。
第五章“推進政務公開”,強調凡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需要廣泛知曉的事項和社會關切的事項,均應依法、及時、全面、準確、具體地向社會公開。
第六章“健全監督制度”,主要闡述了區政府應當接受法律監督、工作監督、民主監督、社會監督等內容。提出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前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做好報告工作。
第七章“會議制度”,主要闡述了區政府實行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專題會議和區長碰頭會議制度。對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內容進行了提煉概括,對近兩年來優化常務會議工作流程進行了固化,并明確了會議組織、會議紀律、提高會效等相關要求。
第八章“公文處理”,主要闡述了公文簽發權限和流程。強調切實改進文風,嚴控發文數量、發文規格和文件篇幅。
第九章“重要決策和領導批示、交辦事項辦理”,強調建立區政府重要決策和領導批示、交辦事項辦理平臺,做好分解立項、跟蹤督辦、督查調研、反饋報告、評估考核5個環節,確保重要決策和批示、交辦事項“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第十章“作風和紀律”,主要體現了政府自身建設的有關內容。強調區政府領導和區政府各部門要自覺服從區委、區政府工作大局,有關工作安排應優先服從上級和區委、區政府統一組織安排的政務活動。同時,對集體學習、調查研究、政務接待、外事活動、補位制度等作了具體規定。
第十一章“附則”部分,重點對《李滄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解釋和效力進行了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