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讀(主要負責人):李滄區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解讀人:李滄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 李寶群
問題一:《預案》中提到的“金融突發事件”是什么意思?
李寶群:金融突發事件,是指金融機構(如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基金等機構)、地方金融組織(如小額貸款、民間資本管理、融資性擔保、典當行等)、金融市場(如股票市場、債權市場等)和金融基礎設施(如支付體系等)突然發生的、嚴重影響或可能嚴重影響金融和經濟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金融事件。
問題二:李滄區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修編的背景是什么?
李寶群: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指出,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要把主動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學防范,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著力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著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李滄區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曾于2018年5月修編,2019年機構改革以后,部分政府職能部門的職責發生變化,2018版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已不適應當前工作的需要。經過工作機制磨合,李滄區對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了重新修編,進一步明晰了各部門的職責,在金融突發事件發生時,各部門能夠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從而形成金融突發事件處置的工作合力。
問題三:李滄區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修編的目的是什么?
李寶群:為進一步加強本區安全工作,最大程度地防范和減少金融突發事件對經濟社會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維護全區經濟、金融和社會穩定。
問題四:李滄區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括哪些內容?
李寶群:李滄區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括總則、組織指揮機制、監測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善后處置、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應急保障、宣傳培訓和保障、附則等11個方面的內容,主要明確了金融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和職責分工,規范了金融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后期處置等工作環節,對做好金融突發事件防范化解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問題五: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后,李滄區政府能采取什么措施減少金融突發事件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李寶群: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李滄區將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開展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