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讀:李滄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李滄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青李滄政辦發【2015】78號)于2015年12月22日下發執行。2019年,李滄區政府機構改革后,《李滄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中應急指揮機構組成部門和職責均發生變化。按照李滄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下發的《關于盡快完成區級專項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新形勢下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發展的實際情況,交警李滄大隊對《李滄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重新進行了修編,并按照程序征求了《預案》成員單位的意見及建議,召開了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專家座談會,聽取專家評審組的意見建議。
二、《應急預案》制定的依據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青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山東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李滄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應急預案》。
三、《應急預案》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李滄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是為建立健全我區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機制,做到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四、《李滄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與上級文件有什么區別?
本《應急預案》與《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相比內容更加符合轄區實際,規定了我區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組織指揮體系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區委宣傳部、區教體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局、公安李滄分局、交警李滄大隊、生態環境局李滄分局、李滄消防救援大隊、各街道辦事處、嶗山氣象局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并逐一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任務,確保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流程更加具體明確。
五、《應急預案》中的重點內容有哪些?
《應急預案》規定了區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的職責,包括:1.貫徹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對法律法規,研究解決事故重大問題及重要事項;2.負責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風險評估工作;3.指揮成員單位,調集所屬應急隊伍和物資裝備做好相關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4.組織指揮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負責較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先期處置等。
《應急預案》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的處置流程做了詳細規定

六、《應急預案》具體從什么時間開始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李滄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青李滄政辦發【2015】7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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